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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司机将没栓的狗撞死,经协商赔偿300元,你觉得该不该赔偿?
我认为是要赔的,虽然看起来不合理,但从大局上看,这客观上保护了弱势群体,有效的约束了强势群体的行为。
我国法律中只要是大车撞了小车或者是车撞人,无论过错方是谁,合理不合理,都是大车赔小车,车赔路人、骑电动车、骑自行车的人。 看起来不合理,明明没有做错事,明明是路人乱闯红灯,或者是电动车乱加塞导致事故却要无过错方赔钱。
但考虑到我国国情,这其实是非常人性化的,因为我国十几亿人,各种人的文化程度层次,性格修养都有。有些贫困地区信息还很闭塞,还有些老人理解接受能力差,根本还没形成遵守交通法则的习惯。他们来到城里很可能一不留意就违规违规了而不自知。
而一些开车人素质也不高,如果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撞死不违法,有些人心狠那就不会客气了,这样在客观上就对一些不懂法然后一些落后地区的人弱势群体产生了伤害,有这些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就没那么容易受到伤害了。所以这条法律虽然看起来不合理但在客观上保护了我们国家的弱势群体,虽然让很多合法公民付出很多吧,但从我国国情上讲还是人性化的,为广大人民的群众的根本利益着想的
再回过头来说一下这只狗狗的***在个案上确实不合理,但是如果撞死这些狗狗都不违法不赔偿的话,那司机都可能枪口不抬高一寸。那么得有多少流浪狗狗将死于非命啊。有这些法律的约束,司机会对自己的行为更加谨慎一点,然后路上的行人和小动物们也会更加安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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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一分钱都不用赔。因为司机正常驾驶,撞狗后按规报警未逃逸,因此狗主要承担全责100%的责任。之所以赔偿300元,完全是执法者为了息事宁人和稀泥,这也等同于间接变相纵容了不文明养犬的狗主。
可能很多人会说:“300块钱算什么?不养狗的人根本不懂与狗的感情!”然而,这就是不负责任的诡辩,若是你真的爱狗对狗负责,遵守《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那你的爱犬又怎会被车撞死?因你而起,司机才有如此“无妄之灾”,到头来还要花300块钱为你买个教训,
养狗要有责任心,要遵守《养犬管理条例》,如果真正做到文明养犬,那么爱犬被偷、被撞、误食毒饵的几率几乎为零。嘴巴上说爱狗,纵狗宠狗无法无天,为恶犬诡辩倒打一耙,爱狗爱到心理扭曲畸形极端,那不是爱狗!
(≧ω≦)对了,这个问答可能会引来【极端爱狗人士】咬我,因为我让一群【极端爱狗人士】进入了【狂躁期】~大家可以看看【物以类聚,狗以群分】的【极端爱狗人士】都是什么货色~
爱狗人士不差钱!八年前我养了只泰迪,非常乖巧漂亮,就在园子内溜狗时被一辆四十码车速的小伙驾车压死,当时看得出小伙有些紧张,不知所以。我看狗狗马上死去,心里一阵绞痛,对司机说,你走!!因为钱换不回我的二娃……
上海一男子家门口挪车不慎碾死幼女,检方批捕后酌定不***,你怎么看?
判与不判,已无实际意义。留给男士的心痛,将会伴他终生,其心灵煎敖,不亚于几年,乃至十几年的刑期。所以,有车族,出行小心,汽车是文明的产物,但它亦给人们“带来”灾难,本案可证。
生命无价,法律无情,人有情。
爱女如命的吴先生可能一辈子都会活在女儿死去的阴影下,他的痛楚远不是我们能想象的,而这次的判决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也是通人性的。
我曾经在大学时,隔壁家邻居压死自己隔壁邻居的宝宝,那个宝宝很可爱,也会经常来我们家玩,也和车主是好朋友,结果后来既然出现这样的事情,真的十分令人心痛,我不知道后来法律如何判决,但我想车主也一定不是故意,他肯定也十分痛苦,而且她的父母当时也是带着他孩子坐的车主的车子,这样的事才会发生。事实证明,开车一定要时刻警惕所有紧急情况,安装360度全方位雷达也十分重要。
最后还是要给上海警官点赞!
父亲碾死女儿,作为一个6岁孩子的父亲,我能想象出该男子心里的痛苦和懊悔,检方不起述,有人情但是并不合适,因为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人情高于法律,社会就会乱套。
事情已经发生,我们该做的就是吸取教训,来看看家用小轿车的盲区:
图片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普通家用轿车的盲区,是不是超乎你的想象?而事实上随着汽车的运动,盲区还在不停的变化,根据不同的车型,盲区也有大有小,看看近距离的A柱盲区:
图中男子是一名体格健壮的成年男子,在穿白衣并且张大双臂的情况下,你才注意到了他的手,如果是和背景差不多的绿色,双手自然下垂,等你发现他的时候估计就是撞到他的时候,稍微远一点是什么情况呢?
你没看错,红圈里有人,但是A柱完全挡住了人,还是个成年人!而儿童因为身材矮小,很多情况下就比成人更危险。
行车安全真的不是说说而已,意外之所以叫意外,就是因为人都抱有侥幸心理。我们不能拆了汽车顶棚行驶,那么转弯的时候就可以转动头部,倒车的时候先看看车尾情况,动车之前绕车一圈看看,十秒钟的事,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上海男子这种悲剧?
男子挪车不慎碾死***,从道德的角度来看,男子首先无意,更何况是自己的女儿,所以他碾死***属于意外事故。***死亡,身为父亲肯定非常伤心,更何况是自己的疏忽造成的,所以肯定万分自责。对于一个家庭已经失去一员,人死不能复生,再失去一员的确是雪上加霜。所以男子态度好,再加上***其他监护人没有坚持的话,不***也是可以的理解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不管是无意还是有意,男方的行为剥夺人的生命,剥夺***的生存权利,你就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已经死亡,作为监护人是有义务为其负责,更何况是监护人造成对方死亡。检方可以根据当事人态度酌情考虑,但是肇事者绝对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发生这样的事,谁也不想。更何况这样的事是发生在自己的女儿身上,搁谁谁也受不了。可以想象这位父亲面临的自责有多大,因为自己的疏忽亲手葬送了女儿的性命。估计余生都会在深深自责中度过。
***不***是合情合理的,天下间没有那个父母会有意***自己的子女的,法不外乎人情。如果还要因为这父亲的错手无意***定个牢狱之灾,那么无疑将会这个家庭带来二次伤害。为了避免这些伤害再次的发生,在这里要为***点个赞,有人情的法治,社会才回更温暖。
在这里也广戒各位司机朋友,挪车一定要注意四周环境,做到安全驾驶,尽量避免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不拴狗绳狗被撞死,主人怒砸车窗,你怎么看?
狗通人性,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不***!但是现实社会的好多人养狗爱狗通了狗性!一个中年人了,首先不知道你的狗和你知道不知道交通繁忙的路上是有车的,而且你给你的狗讲过交通安全知识了没有!估计你是讲过的,不然不会不拴着而是放任它自己乱窜!你也给它讲过了安全第一了,它还是这样乱窜,说明它是明知故犯,当然死了活该!因为它要为自己的不听管理而负责任,所以死不足惜!
下来讲讲司机的责任,你一个开车的司机你不知道看路上的动态吗?司机司机司机而动,你是死人吗?显然不是!这是只小狗,你可以撞死而你自己安然无恙,但是如果是个破了的玻璃瓶或者是块石头,你可以吗?显然不是啦!所以狗男女砸了你的车也在理!当然了你责任小,也等于你没责任,没事路上瞎跑什么呢!不知道有对狗男女在等你砸你吗!不知道,谁会知道呢!
下来看看交警和警察向着谁了,他们是权威,他们向着谁,谁就是有理了,看看现在为狗当道的社会,当然了,我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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