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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恋爱时获赠30万奔驰豪车,分手后被判归还男方,这合理吗?
题目中一定隐瞒了关键信息,否则***不可能判决归还。别说30万的豪车,就是300万的亳车***都不可能判归还。归还与否跟分不分手,车辆价值没有丝毫关系!
赠与也是一种合同关系,也讲求有约必守,不得随便反悔!
《合同法》规定,赠与车辆后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必须在车辆过户完成之前。在车辆过户完成之后,反悔要求撤销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为: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分手与财产价值大,不属于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所以,也不能因这两项理由要求撤销!
问题中,***判决归还的真实理由是,分手后,女方给男方打个“同意车子过户给男方”的条子(见上图)。系女方承诺退还!
所以,赠与不能随意撤销,分手后也不能以分手、赠与财产数额大要求返还,这才是法律的本意。
如果一个女生今天谈个恋爱,弄一部车。明天谈个恋爱,弄一套房。后天谈个恋爱,再弄点现金。那不是变成张雨婷了?这种属于有条件的赠予,如果分手了,车还不归还男方,那变成什么了?
这30万奔驰车是怎么回事呢?南京的孟女士和严先生在一家集贸市场里做生意,一来二去的就熟了,因为两人都曾离过婚,所以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而且也是冲着结婚去的。所以一个月后,严先生花了全部积蓄30万元买了奔驰送给孟女士,且车辆登记在孟女士名下。
但在一起时间长了,双方的缺点也都暴露无遗,矛盾也越来越多,最终导致分手。2019年11月,双方商议签了一份分手协议,协议规定奔驰车归孟女士所有。不过刚签完协议没多久,严先生就越想越气,于是把奔驰车偷偷开回了自己家。
为此,孟女士将严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严先生归还奔驰车。而严先生也不甘示弱,提起了反诉,要求孟女士返还奔驰车。 严先生认为,他是冲着结婚才送给孟女士奔驰车的,如今婚都没结成,孟女士应该返还奔驰车才对。
南京市溧水区***针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孟女士应将奔驰车返还给严先生。法官表示,经过调查,双方签署分手协议以后孟女士又手写了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同意将奔驰车过户给严先生。 溧水区法庭负责人说:“男方心里可能并不情愿,经常就去找女方商量这个事情,孟女士说她是为了应付严先生的骚扰才写下了一张便条。”不过法官并不这样认为:“孟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她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她既然已经表达出车辆同意过户给严先生的意思,那么我们就会认为这个意思表示就是真实的。”
看完事情的整个过程,我感觉他俩都像三岁小孩。把法律当儿戏,把钱也当儿戏,甚至把婚姻也当儿戏,为什么两个人分开了?这位先生还要签署一份协议,把车给这位女士?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嘛,还是中间有什么其他的事情?
花光全部积蓄买的车,为的就是结婚,结不成婚车肯定要还回来,这种事是天经地义的。但是你把协议签署了,等于你正儿八经赠送给她了,送出去的东西凭什么收回来?
这位女士更有才,既然你不想给他,早点报警早点交给***来判。你为何要给他写一张纸条?当然如果中间没有其他故事,这个车给男方那是地理所应当的。这个女士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脸面,要这一辆车。难道把这辆车当做恋爱分手费?这就扯远了。
所以我认为车判给男方是没错的,你认为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金菲观点】有钱人真会玩啊!虽然我不是一个法律人,单单从恋爱到分手的这个过程来看,我觉得这种现象非常合理。
就算这个男人再有钱,分手之后如果将30万的豪车直接送给女方,那么除非你是“王思聪”,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吧!
热恋时,南京的严先生豪送女友孟女士一辆30万元的奔驰车。分手后,双方夺车闹上法庭,5月23日,***一审判女方还车。
法官:孟女士签分手协议后又手写便条,同意将奔驰车返还;大额赠与且以结婚为目的,发生***被赠方需返还。
这起案件中,***判决孟女士归还车辆主要基于两点:
第一个是孟女士跟严先生签了分手协议,还写了便条同意将奔驰车返还严先生;
第二个是大额赠与往往以结婚为目的,发生***的时候被赠方需要返还!
第一我们在恋爱的时候可以拿对方的东西,但是一定不要签协议哦!
以防在恋爱失败的时候产生***闹得不愉快。
第二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千万不要拿对方太大额的物品,结婚以后这些都是你的,男士也要注意,不能为了恋爱而失去自己的太多东西,结婚之后这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女子恋爱时获赠30万奔驰,分手后被判归还男方,我觉得这是合理。
恋爱送女方奔驰,分手索回的消息登上了头条的热榜,引起了广泛热议,说法不一。
事情发生在南京,严先生和孟女士都曾离过婚,两人惺惺相惜,互生好感,确定了恋爱关系。
严先生为表达爱意,递进感情,出手阔绰,送给孟女士一辆价值30万的奔驰车,并登记在孟女士名下。
然而两个人终因性格差距过大,矛盾重重,结果分道扬镳。对于车的归属问题,双方纠缠不清,最终对簿公堂。
2020年5月23日,***一审判女方返还车辆。法官表示: 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如果赠送的礼物价值很大,或者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之后没有结成婚,那么接受礼物的一方应该返还其礼物。
其实,因为恋爱期间赠送房子,车子,发大额红包等贵重礼物,之后因分手索回而闹上法庭的案例屡见不鲜。
刚刚恋爱不久,一冲动就送贵重礼的男人,大多都是不太理智,不太成熟的男人。
没有经过深入了解,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筹码,来稳固感情,即使热恋时也应保有理智。
女孩子也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轻易收取贵重礼物,避免不合适分手时因返还问题而纠缠不休,双方还得交纳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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