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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一市民车被淹,保险公司称理赔要开暴雨证明,你怎么看?
在我看来,这家公司还算人***!让你到气象局去开下雨证明,气象局也开了,说明该事主还算运气不错。如果让你找龙王爷开证明,你就抓瞎了。即使是在人间开证明,***如在外地,长途奔波,不知道理赔的钱能不能抵上开证明的路费?奇葩证明很多,比如证明儿子是爸爸的儿子,爸爸是儿子的爸爸,你是你自己等等吧!总之,都是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能够让人去开证明的地方,都是有权利的地方,让你多跑几趟,恐怕你也得强压怒火,赔着笑脸。现在提倡优化服务,不知道有的人这个服务是怎么优化的。社会在向前发展,有的做法就应跟上形势改进工作方法。象保险公司这种行业,本来就是拿大家的钱为大家服务的,不能把为受损方的理赔看做施舍,那样会冷了客户的心,这些客户说实在的,正是理赔人员的衣食父母,对客户的服务应做到问心无愧才对。
如果不是思想上故意,而只是方式方法上的欠缺,那大家也应当谅解,毕竟有的人的思维总是比时代慢半拍,行动就更赶不上。以我们常人的想象,事情出现后,肯定要先找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验证后就应当施行理赔了。至于入挡,由理赔人员的鉴定结论就可以了。不能再节外生枝,另要证明。因为你不是以证明为准理赔,而是以验勘鉴定来理赔的。所以,让人开证明,纯粹是无事生非。
漯河一名市民的车,因暴雨被水淹了,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要求该市民出据暴雨证明。潘律师是被这要求给雷倒了。
法律上有一条证据规则: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不需要当事人举证。
当天事发地点发生暴雨,就属于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如果你保险公司不知道,可以查气象预报,你也可以自己去气象局求证,对于这样的客观事实,要求被保险方出据暴雨证明,说好听的,是愚腐,可笑;说不好听的,就是刁难。
保险公司要求出据证明的理由是:避免保险赔偿中的道德风险,而且这个证明是需要入档的。
第一,这次保险赔偿,是否有道德风险,看是不是当天真下暴雨了,与客户是否能开也这份证明不有关系,此理由,不值一驳;
第二,这个证明是需要入档的。这个我不否认。但是,事实上是,对于这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你只需要把当天发布在各大官媒上的天气预报情况截图一下,再加上一些当天的关于法地下暴雨的报道,就足够证明当天当地下了暴雨,无需让客户去单独开一份带着公章的证明。
幸好气象局还给开了这个证明,如果不给开呢?他们真是有一万个理由不开。
那么这位客户的理赔,岂不是要更费周折?
不管气象局是否开证明,我都相信这位客户最终能索赔成功,只不过是保险公司丢人丢得多少而已。
商业经营需要信誉支撑,好自为之。
99随便语:透过现象看本质,保险行业之所以成为暴利行业,就是无原则地逃避责任,而将过多责任强行丢给消费者。
上帝一词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已经沦为笑话,如果有人把你称为上帝,那一定是想让你往外多掏银子的时候,但等你真的想当上帝,你发现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那么,汽车保险行业目前是个什么状况呢?
我们看到,即便与号称“车轮上的国家”的美国相比,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也是毫不逊色,汽车保有量有不如,但新车销售量已超过美国,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相对应,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加迅猛。
2017年,我国汽车参保数量2150万辆,保险费总收入为1300亿元,汽车保险行业总盈利为250亿元。
汽车保险业,已稳居国内财产险第一大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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